第四范式在第四次公开上市尝试后,获得来自中国监管机构的香港IPO批准

中国人工智能(AI)公司第四范式科技已在香港完成首次公开募股(IPO)所需的流程。该公司目前已获得中国证监会的监管批准。

第四范式是中国证监会今年仅有少数几家公司在新规定的境外上市规则后获得批准的公司之一。这些规定于2月份引入,并于3月31日生效,为有意进行海外IPO的公司提供了明确的规定。截至6月15日,中国证监会已收到14家公司的境外IPO申请,并据报道正在等待其他38家公司的申请。

根据新规定,第四范式和其他寻求境外IPO的公司必须首先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申请。此外,每家公司都必须获得其他监管机构的批准。这些监管机构现在参与中国公司用于境外上市的VIE(可变利益实体)过程。可能参与该过程的机构包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及中国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CAC)。

第四范式的IPO批准解除了对遵守新规定和境外上市的困难的一些不确定性。中国证监会在宣布新规定时表示,任何违规公司可能会被处以高达1000万元人民币(约150万美元)的罚款。该罚款也适用于分享错误信息的个人或公司。

中国对境外IPO的打击

中国一直对境外上市持谨慎态度,尽管以前更容易。即使在采用这些规定之前,中国的网络安全监管机构CAC也要求持有至少100万用户个人数据的公司在境外上市前进行网络安全审查。

这就是为什么CAC去年对运输公司滴滴开出了11.9亿美元的罚款。据报道,滴滴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之前没有完成网络安全审查。CAC还对滴滴创始人程维和总裁刘芹各罚款100万元人民币。

第四范式于3月份申请香港IPO

这次尝试进行IPO是第四范式的第四次尝试,之前的尝试均因未知原因失败。第四范式成立于2014年,曾于2021年8月和2022年2月分别申请IPO,但两次尝试均因未知原因而失败。该初创公司在今年3月进行了第四次尝试,仅在去年9月进行的第三次尝试到期前几天提交了申请。

第四范式于3月份被美国制裁,并被列入商务部的实体名单。该名单上的公司需要获得许可才能购买或使用特定的商品、服务或技术。在被列入该名单后,第四范式消除了公众的担忧。该公司澄清称,这一纳入“对集团的业务或运营不应产生实质影响”。第四范式还表示,其供应商、客户或投资者没有撤回对该公司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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